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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》 “质量强省”提出近期目标

     近日,省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就我省开展质量强省活动作出重要部署。
        《意见》指出,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实施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为主线,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杆,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,强化质量安全监管,全面提升质量水平,建设质量强省,为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当好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。
       《意见》提出建设质量强省的主要目标是:到2015年,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,产品质量、服务质量、工程质量显著提升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,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
(一)产品质量目标。3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主要工业产品85%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,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,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%以上,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%以上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。
(二)服务质量目标。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,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/T 19004标准,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水平,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。
(三)工程质量目标。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,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、投产、验收一次性合格,建设工程质量实际零事故,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。
(四)环境质量目标。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,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。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,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。工业废水95%达标排放,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%以上,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5%,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%以上,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。
       《意见》提出,要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。加强工程建设、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。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,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1300个。要以市场为导向,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。到2015年,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0个,省名牌产品达到2500个;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名牌企业达10家左右、超500亿元的名牌企业达20家左右。要借鉴国外服务业先进管理模式,促进金融、会展、物流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管理规范化、服务精品化、运营国际化。要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。坚持从源头抓质量,加大监督抽查力度,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,严格实行质量追溯、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。要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,加强对产品、服务、工程、环境质量的监督。